2023-12-15 06:27:14 來源:陜西日報
12月14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近日,《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印發(fā),旨在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為普通高校多元化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實施辦法》明確,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各地市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fā)展的年齡特點,結合當?shù)亟逃虒W資源和育人實際,科學細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采取寫實記錄、自我陳述和教師評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托“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省級綜評管理系統(tǒng)”)開展,主要采用客觀數(shù)據(jù)導入、事實情況錄入等方式,按時間節(jié)點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
全省普通高中學校應于學生入學后,為其建立個人基礎信息,分學期及時錄入學生各方面評價信息,畢業(yè)前整理分析生成《陜西省普通高中畢業(yè)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和《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匯總表》。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加強學情和教情分析,有針對性地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提高學生發(fā)展指導水平,切實發(fā)揮好綜合素質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和激勵功能。要把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引導學校轉變育人方式、推進特色辦學,全面提高育人質量。
各地各校要按照國家和陜西省關于深化普通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的部署要求,遵循“誰提供,誰負責”“誰使用,誰評價”的原則,把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在陜招生普通高校要根據(jù)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ǎng)要求,制定科學規(guī)范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外省(市、區(qū))轉入陜西省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同級對接審核后,由接收學校錄入省級綜評管理系統(tǒng),其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經陜西省認定。省內轉學的普通高中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電子學籍轉接完成后,由接收學校發(fā)起在省級綜評管理系統(tǒng)遷轉。(記者 郭妍)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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