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市場監(jiān)管局起草的《陜西省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9月21日前,公眾可發(fā)郵件至sxzlfzj@163.com反饋意見。
生產者發(fā)現消費品存在缺陷應立即實施召回
征求意見稿所稱消費品,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的產品。缺陷,是指因設計、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消費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召回則是生產者對存在缺陷的消費品,通過補充或者修正警示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補救措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風險的活動。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消費品安全負責,發(fā)現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組織調查分析。經調查分析認為消費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應當立即實施召回,不得隱瞞缺陷。生產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消費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
經缺陷調查消費品確存缺陷應立即實施召回
陜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現省內生產者生產的消費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應當自發(fā)現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知生產者開展調查分析,并告知其所在地市、縣(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生產者應當按照通知要求開展調查分析,并將調查分析結果報告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經調查分析認為消費品確實存在缺陷的,生產者應立即實施召回。
生產者未按照通知要求開展調查分析,或者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認為調查分析結果不足以證明消費品不存在缺陷的,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可委托其所在地市、縣(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行缺陷調查。經缺陷調查消費品確實存在缺陷的,生產者應立即實施召回。
生產者既不按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知要求實施召回,又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或者經缺陷認定確認消費品存在缺陷但仍未實施召回的,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請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責令生產者實施召回。
主動實施召回應向相關部門報告召回計劃
生產者主動實施召回的,應當自調查分析認為消費品存在缺陷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召回計劃。生產者按照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知實施召回的,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通知其召回的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召回計劃。生產者被責令實施召回的,應當自被責令召回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報告召回計劃。
接到召回計劃報告的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應當通過消費品召回管理信息系統向社會公示生產者報告的召回計劃。生產者應當自召回計劃報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發(fā)布召回信息,并接受公眾咨詢。其他經營者應當在其門店、網站等經營場所公開生產者發(fā)布的召回信息。
生產者應當自召回實施之日起,每3個月向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交召回階段性總結報告,并在完成召回計劃后15個工作日內提交召回總結報告。生產者應制作并保存召回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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