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目前,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陜西省1950年以前遺存至今的工程類、管理類水利遺產和歷史典故、民俗傳說等非物質水利遺產達500多處(件)。為更好延續(xù)其文化生命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陜西省水利遺產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近日印發(fā)施行。
近年來,省水利廳高度重視水利遺產保護利用工作。“鄭國渠”“漢中三堰”“龍首渠引洛古灌區(qū)”“鳳堰梯田”先后入選世界灌溉工程遺產,陜西黃河文化博物館、陜西水利博物館、渭南洛惠渠灌溉文化展覽館等博物館群建設有序推進,《陜西水文化遺產名錄》《陜西歷代治水人物傳略》《陜西江河史話》等20多部水文化書籍、紀錄片《當代大禹——李儀祉》等一大批水文化產品陸續(xù)推出,“最美家鄉(xiāng)河”“國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國水工程與水文化有機融合典型案例”“全國水利風景區(qū)高質量發(fā)展典型案例”“陜西省幸福河湖”“陜西省水情教育基地”等不斷涌現(xiàn)。全省各級對水文化建設的認識不斷提高,學習、研究水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氛圍逐漸形成,關心、重視、支持水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識不斷增強,水文化遺產研究和保護工作力度持續(xù)加大。
水利遺產認定應具備哪些條件?即在陜西乃至全國具有歷史標志性意義,或產生重要影響,與社會變革或重要歷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關。在規(guī)劃設計、技術技藝、材料工藝等方面具有先進性、適宜性與創(chuàng)新性,具有除害興利、興業(yè)惠民、生態(tài)景觀、藝術鑒賞、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傳承永續(xù)等功能。體現(xiàn)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治水理念、價值觀念、道德精神,在其所處歷史時期具有先進性、獨特性、代表性或唯一性,反映同時期社會風貌。保持較好的完整性,具備良好的保護或利用基礎,已制定水利遺產保護與發(fā)展規(guī)劃。建成或傳承歷史文化時間不少于80年,具有紅色革命文化屬性的水文化遺產年限不少于50年。
支持有條件的遺產運行管理單位,建設各類推廣場所。 開展水利文藝作品創(chuàng)作、展覽、科普和愛國主義教育等活動,傳播傳承歷史人文、科技工藝等。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全省水利遺產保護情況的督促指導和評估工作;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jiān)督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權限對水利遺產開展監(jiān)督指導。指出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成遺產運行管理單位及時做出整改的負面清單和水利遺產命名退出機制的負面清單。
(記者 張維)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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