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紀委監(jiān)委進行通報:2007年9月,時任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長白玉功、治安支隊支隊長艾寶三、治安支隊行動隊隊長徐鳳東、協(xié)警李黎明在辦理定邊李森為首的聚眾賭博案中(2019年1月,李森團伙被公安機關(guān)偵辦定性為黑惡勢力團伙),不依法辦案,濫用職權(quán),在對李森等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立案偵查后,辦理了取保候?qū)?,但最終卻以治安處罰結(jié)案,致使李森等8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白玉功等人客觀上為黑惡勢力團伙充當了“保護傘”,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guān)形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019年7月,白玉功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其退休待遇,艾寶三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徐鳳東受到黨內(nèi)警告、政務記過處分,李黎明免予黨紀處分,受到誡勉談話。(記者 石喻涵)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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