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號10月22日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錢斌、李華松、李洪武、陸邦柱決定逮捕。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錢斌決定逮捕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錢斌(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安徽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錢斌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華松決定逮捕云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華松(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云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華松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洪武決定逮捕云南省普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李洪武(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云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洪武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陜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陸邦柱決定逮捕陜西省商洛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陸邦柱(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陜西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銅川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銅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陸邦柱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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