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府谷三道溝交警中隊民警在廟溝門鎮(zhèn)前橋頭附近路段在開展酒駕查處專項統(tǒng)一行動,在檢查一輛陜K*****東風牌小型普通客車時,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并對其進行詢問;當駕駛人和民警面對面的時候,發(fā)現(xiàn)該車駕駛人翟某眼睛紅腫、神色有些緊張。此時一股濃重的酒氣撲鼻而來,民警立即對駕駛人翟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1.7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經(jīng)過進一步核實時,民警發(fā)現(xiàn)另有蹊蹺,原來翟某不是第一次酒駕,在2021年1月14日因酒后駕駛被府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罰過。令人感慨的是,距離上次酒駕已滿6個月,翟某經(jīng)過科考重新取得了駕駛證,結果二次飲酒后再次被查獲,翟某悔恨不已。
根據(jù)《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翟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2000罰款,并處5日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的危害人盡皆知,由此引發(fā)的交通事故也引人深思。交警部門不斷加大酒駕的查處和宣傳力度,但仍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幸心理,肆意違法,置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冒著被查和引發(fā)交通事故的風險屢次以身試法,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府谷交警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做文明守法的合格駕駛人。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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