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月5日,寶雞市渭濱區(qū)法院公開宣判了劉某某等九名被告人強迫交易一案。此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渭濱區(qū)法院審結(jié)的首例涉黑、涉惡案件,近百名群眾旁聽了審理。
經(jīng)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劉某某等九名被告人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jīng)營活動,接受其提供的服務(wù),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其行為構(gòu)成強迫交易罪,主犯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三年,并宣告緩刑二年至五年不等。(孟憲雯)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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